武汉市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武汉市应急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开展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为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4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情况如下:
案例一:武汉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案
2024年11月4日,市应急管理局对武汉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用于收集铝粉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查实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万元。查实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5万元。
案例二:湖北某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储存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
2024年9月19日,根据江岸区应急管理局移交的湖北某商品砼有限责任公司柴油储罐区照明灯具不防爆等涉嫌违法线索。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查实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5万元。
案例三:武汉市某加油站经营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案
2024年10月25日,市应急管理局对武汉市某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私自启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6#四枪双油品乙醇汽油加油机。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加油站立案调查,查实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加油站责令限期改正,罚款4.9万元。查实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3.9万元。
案例四:武汉某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4年10月24日,市应急管理局对武汉某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胡某某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焊接作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查实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罚款1.5万元。查实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