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化工非法生产典型案例通报
2025年3月,群众举报位于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化工产业园区的湖北某化工科技公司未经审批,违法建设、非法生产医药中间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省安委办立即成立调查组赴现场突击检查。
经核查,湖北某化工科技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瑞舒他汀中间体RI;未经设计和批准,擅自生产瑞舒他汀系列中间体和2-氯-3-甲基-4-甲磺酰基苯甲酸;违规进行中试。湖北某医药科技公司(全资控股湖北某化工科技公司)新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未获得批复擅自开工建设,紧邻湖北某化工科技公司已建成甲类仓库、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污水收集池、门卫室等。此外,湖北某化工科技公司还存在超品种、超量、混存混放危化品、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投用等重大事故隐患。鉴于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省安委办责成孝感应城市应急管理局立即下达指令,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建设,全面清空相关物料,消除安全隐患;责成孝感市应急管理局对上述企业立案调查;省应急管理厅将企业非法生产问题通报各地。经调查,湖北某医药科技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孝感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公司负责人陈某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湖北某化工科技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孝感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第一百零二条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3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公司负责人刘某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2025年4月,孝感市安委办对应城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业务股室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并组织全市化工企业开展警示教育。
各地、各化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认真吸取教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禁非法生产违规建设,严防事故发生。
